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教會教育事工之行政組織和策劃原則


全面的教育事工需要在「以信徒為中心」的理念中,作完整的規劃和實踐,好使教育的功 能落實於信徒生命成長的目標之中。這樣的教育哲學除了要確定整個教育過程是基於上帝的話(聖經)之外,還要達到個人化的學習原則。因此,教育過程中之每個 成全信徒成長的步驟,諸如針對信徒和各式資源的情況分析、確立目標、安排課程和節目、選擇適當的教材、應用合宜的教學方法、建立有效的組織與行政,以及全 面的評估等,皆為不可或缺的實質內容。以下為一般概略性的說明:

A. 信徒狀況和資源分析
這項最前哨性的任務,就是教會要明確認知,如何針對信徒的問題和需要,提供他們應有 的栽培和服務。譬如:信徒本身在生理、心理、社會、靈命上有怎樣的需求或困擾?社會潮流對信徒的影響為何?信徒在教會中的參與性對自我角色發揮的滿意程度 如何?信徒對團契生活的適應力和配搭聖工的狀況如何?培育信徒的人力資源(教師、輔導、小組長、屬靈領袖等)如何有效地利用和分配?教會的硬體設備(教 具、課室、圖書館、視聽室資料等)資源是否足夠或滿足相當程度的需求?

B. 確立目標
教育目標的確立,在於使信徒得著充足之聖經教導,以致能實踐上帝的道於日常生活之中。故此,宣揚福音、教導真理、建立具有實質「相交生活」意義的團契、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落實委身的基督徒生活等,都是教會教育工作的目標,且須逐步去規劃各項實施的進度和細節。

C. 安排合適的課程與節目
課程和節目要依信徒不同年齡、需要和學習能力等各種情況來設計。課程由甚麼人帶領? 使用甚麼材料?課程和節目能否激發學習的興趣和需要?有甚麼門徒訓練,或事奉之職前和在職訓練等的特殊活動?這些都是視個人的狀況作計劃,並隨時預備作彈 性的修改。教育課程除了要按年齡之外,還要貫徹下列的各項目標:
  1. 獲得救恩的確據。(約翰福音二十31;羅馬書十17;提摩太後書三16
2. 確知生活的指南。(詩篇一一九105;箴言三十5;哥林多前書六12、十232431
3. 掌握崇拜的意義。(約翰福音四22-24;歌羅西書三16-17;以弗所書五19-20
4. 享受相交的喜樂。(詩篇一三三1-3;約翰福音二十19-20;哥林多前書十二12-13;約翰一書一3-4
5. 進入事奉的滿足。(約翰福音四34、十二26;羅馬書十二5-8
6. 經歷更新的生活。(羅馬書十二1-2;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四20-24;歌羅西書三5-10
7. 把握永恆的價值。(使徒行傳二十六19;林前書二1015、十三13

D. 選擇適當的教材
教材的內容並不限於研經課程,然而一切的課程必定是以聖經為核心的。教材的功用和課程相同,皆應以達成教育目標為主旨。
1. 教材功能
教材必須具備三項功能:
(a) 能擴展並更新信徒信仰和屬靈生活之經驗
(b) 能培養信徒適應社會生活、家庭生活和教會生活能力;包括對基督徒的道德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等持肯的態度。
(c) 能促進信徒實踐信仰與生活合一的見證。
教材除有上述三種功能外,還得配合時代的變遷和生活技能上的進步,在仍然以聖經為核心的情況下,不時作必要的修訂或補充,以避免內容發生不符實際需要的問題。
2. 教材選用原則
以下的教材選用原則可供聖經教師作參考:
(a) 符合純正聖經信仰的原則。
1)      能以聖經的教訓為核心和基礎。
2)      能在聖經真理的平衡性和一致性中作教導。
3)      能有準備之聖經本文以外的教材,如歷史材料、地理材料和例證等。
4)      能有正確、清楚的神學觀念和思想。
(b) 適應學習心理的原則。
1)      能合乎學生身心靈全面生長及發展的程序和狀況。
2)      能注意到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興趣,以及思考、應用的能力等。
3)      能成就學生分享屬靈成長的目的。
(c) 切合生活需要的原則。
1)      能確實地應用和實踐屬靈真理於日常生活中。
2)      能使學生在生活的經驗中,明白上帝的旨意。
3)      能使學生脫離各樣情慾,並能執著屬靈的價值。
4)      能使學生經歷「為主而活」的喜悅和意義。
(d) 適宜的組織和結構的原則。
1)      能由淺入深。
2)      能由簡至繁。
3)      能由最重要的到次要的(優先次序的組織)。
4)      能顯示明確而具體的原則。
5)      能保持溫故而知新的原則。
6)      能提供研習作業。
7)      能配合生活環境和教會節期的有關學習。
(e) 教材保持美觀和富吸引力的原則。
1)      字圖清晰。
2)      文體易讀。
3)      裝訂堅固。
4)      便於使用。

E. 運用合宜的教學方法
    教材本身固然有某一程度的傳播能力,但也得藉著聖經教師運用合宜的教學方法,方能將教材傳達得合宜,達成教學目標。故此,聖經教師必須將幾則基本的教學心理原則,運用於「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過程之中,使師生之間一切的「傳達」和「回應」達到預期的果效:

1. 教學心理原則
(a) 瞭解:瞭解學生是「以學習者 為中心」之教學理念最基本的部分。教師對學生的瞭解乃是涵蓋身、心、靈和社會層面之全面性的瞭解。瞭解學生為是要確知學生的問題、困難、需要和個別差異等 的實際狀況,以助教師提供更具創意的教導和輔助。瞭解能帶來師生之間真實的接納和互動,使教學的過程收獲更加有意義的回應,達到靈命成長的目的。
(b) 刺激:此乃激發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引起學習者感覺需要學習的感動,而讓學習成為有興趣、有價值、有必要,並成為生活上的滿足和享受。
(c) 指導:聖經教師不僅要提示和預備充足的學習材料、教具等,更重要的還得熟練地指導課文和有關的教材。指導學生由直接或間接的環境中,實踐信仰與生活的見證,這是基督徒教師所應擔負的屬靈指導責任。事實上,教師的身教榜樣即為最佳之屬靈指導。
(d) 鼓勵:鼓勵是引發最好學習心理的條件之一。學生在正面加強的鼓勵之中必能維持長久的學習興趣,而且還會愈學愈好,並發揮影響他人的力量。
(e) 代禱:是教師對學生之最貼切的關懷行動。教師的奉獻或熱誠的教學,皆無法取代聖靈親自於學生內在所做之更新工作的地位。聖經教師對「教人」的熱愛應當是更勝於「教書」的。聖靈是隨時的教導者。聖靈在學習者身上所施行之奇妙作為,是藉著聖經教師的禱告而來的。

2. 選用教學的因素
   教學因內容和目的不同,而需採用各種不同的教學方法。柏爾遜(Person)認為,選用教學方法當依據五個基本的因素作考慮。
(a) 教師的技術和興趣:教師本身的技巧和熱誠,將擴張或限制其教學方法,此乃教師自身恩賜和才幹的一面表現。
(b) 所用的課程:課程內容常會決定採用的教學方法。譬如,有些課程是為討論而設計的,有些則為作演講教學而制定。課程的不同組織,所應用的傳達方式自然有所區別。
(c) 學生的年齡:學生的年齡往往是決定使用某種教學方法的重要因素。譬如,對成年人用討論、座談或演講法,可以收到很好的果效;但對幼小兒童而言,使用圖片或故事的教學方法則更恰當。
(d) 課程的特別目標:教師不僅要關心基督教教育的一般目標,還要關心所教授的每一課程和每一進度,所期望學生於學習之後應有的改變。
(e) 環境和設備:環境和設備對於 教學方法的選擇也有影響。例如,影音教材就得有合宜的軟、硬體設備,並在不干擾其它班級上課的情況下使用。現有的教學方法種類繁多,諸如:演講、討論、問 題、戲劇、手工、故事、討論、座談、黑板畫、角色扮演、視聽教學、腦力激盪等方法。教學方法是傳遞課程和教材必要應用的媒介。
    教師要選擇合適學生瞭解和接受的教學法,即能在師生之間達成學習的美好果效,譬如:雙方形成良好的溝通;達成教學的目標;滿足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和目標;並達到教師與學生一同長進的目的等。

F. 建立組織並發展行政的功能
   有了課程、教材和教學方法之後,推動這些以使教育持續進行的,就是組織與行政。組織,也有人稱之為「結構」。它在教會事工中能發揮莫大的功效。保羅的書信中也曾提到建立組織的需要,他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40),又說:「建立基督的身體……全身都靠衪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四12-16;五23)使徒行傳中,教會選出七位職事與使徒們分擔教會聖工,正是教會有形組織的一個實例(使徒行傳六1-6)。
組織乃是應實際需要而產生的。良好與健全的組織,不僅可以維持和順利推展教會的各面聖工,達到分工的果效,並能配合教會長遠教育之目標、提高工作的效率、有效地應用各式人力、物力和財力等的資源,且建立快樂的團契生活。

1. 組織和行政欠缺屬靈原則所產生之困難
組織和行政在屬靈的原則下進行,遠比為了要應付教會任何需要而產生來得重要。因為組織和行政若離開了屬靈原則,就會產生諸如下列的許多困難:(以下部分資料參考:易啟年,《教會兒童教育事工》(香港:天道書樓,1980),頁20-30。)
(a)    因分工分職而形成分等級。
(b)    因分別了職務權責範圍,各有固定界限,個人的恩賜與獨立創意的發揮受到限制,久而久之,團體的機能僵化,變成有職位者在做事,而非有恩賜的人在做事。
(c)    由追求效果、效率,變成追求可見、可計算的表面成就,忽略較不易觀察的屬靈價值及較長遠的利益。追求成績,也造成重利不重人、注重發展工作而忽略造就人的傾向。
(d)    人員間關係傾向角色化,減弱主內弟兄姐妹的同工關係。
(e)    組織愈強,成文的規例與不成文的習慣也愈積愈多。一方面使人浪費時間於規定而無甚麼意義的事;另方面,一些有意義的事卻因這許多的拘束而無法進行。
(f)     有了現實的、可見的組織系統及政策計劃,倚靠聖靈引導與力量的程度有可能會相對減低。
(g)    形式組織有可能落入勉強自求生存的現象。教會的活動若一旦面對「瀕死」的狀況,反而誘發和鼓勵這個組織之畸形和變態的生存方式,這樣的組織是更糟糕的。

2. 屬靈的原則與功能
(a)    組織必須合乎聖經與屬靈組織原則,建立一個聯於元首基督的身體。
(b)    組織內的同工必定是有「重生」經歷(約翰福音三3)、「羨慕聖工」(提摩太前書三1)、有效法基督服事眾人的心志(馬可福音十44; 約翰福音十三14; 羅馬書十五2; 以弗所書六6-7; 腓立比書二5-8)的人。
(c)    組織必須有助推動各項活動和節目(program)進行的能力。
(d)    組織必須要簡潔和清楚,將不必要的內容刪除。
(e)    組織必須富彈性。組織的變更(如:增加、擴充、削減)必須要配合教會事工的變更,使聖工在針對教會的需求中得以順利進行。
(f)     組織必須完整集中。各部門息息相關,擔負起彼此建立與成全的任務。
(g)    組織必須施行分級制。為了不忽略任何一位信徒,組織就得按信徒的不同年齡或屬靈程度等,設立分級、分班制。
(h)    組織必須具有民主精神。它是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發揮各部門和同工之間的恩賜,互相扶助(哥林多前書十一3、十二4-30 ; 以弗所書五21;腓立比書二1-5;提摩太前書五21)。行政乃是組織所付諸的行動。發揮盡忠、盡職並維持組織各部門間的良好工作與人際關係,使教會在最美及和諧的情況下,推動質與量的增長,這就是行政的責任。

G. 評估
    評估就是考核與檢討,是教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反省步驟。評估的對象包括每位參與教育過程中的人員--教師、領袖、同工、父母、學生等。評估的內容乃針對教育過程中每項目標、課程、節目、教學方法、組織以及行政等方面所作的規劃。評估是經常性的工作,它也能幫助教會在推展各面聖工之時,獲得更新與進步。
    以上所舉之七個要目,乃是教會在推動各項教育事工之先,須加策劃和詳盡釐定的。而且這七項要目有其循環性,由評估中再釐定改進計劃,又於實踐計劃之後再不斷地予以評估,以達盡善盡美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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