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神學教育之目的

    神學教育之目的就如保羅所說:「…直到基督的特性在你們的生命中成形。」(加拉太書四章19節)

    而要「基督的特性之成形」,的過程有三方面:

    (一)「基督心志」的形成:基督徒最好的學習典範就是耶穌基督,祂的一生展現了「真實的人性」。而這「真實的人性」不是「自我中心」,培養如基督般那種「為別人而活」生命態度。

    (二)「神學心志」的養成:學習「以基督的心為心」來思考。它不同於一般的推理思辯,是一種含有「實踐」成分的神學反省,因此我們必須通過不斷的「改變心意」來效法基督「虛己成為僕人樣式」的典範。

    (三)「服事心志」的養成:參與基督的服事,在具體的歷史實況中共同從事上帝的宣教。

    而神學教育不是少數牧者的特權教育,更應是全體信徒之養成教育,而且注重上述之「三重形成」教育。一個「人人做神學」的時代已經來臨,也因為如此信徒教育是神學教育之起步,而神學教育是信徒教育之延續。

    就上面之論述,對神學教育的認識:是生命的培養,不只是對神學或聖經之知識的認識,更是生命的投入。藉由生命之投入與參與,並和其他信徒彼此配搭成為基督的身體,在這世界做耶穌基督的見證人。而這教育是為了「基督成形在個人的心中」,也是教會全體要努力以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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