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先知書中之倫理教訓


  先知根據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來傳信息。根據這「約」,耶和華是以色列人獨一的上帝,以色列人必須盡心、盡性、盡力愛祂(申六4~5),因此先知們一再呼喚以色列人回轉,順服上帝,遵守聖約。所以我們將以下列二個角度來探討先知書的倫理教訓:一、從聖約來看以色列倫理的敗壞;二、從聖約來看以色列倫理的重建。

1.從聖約來看以色列倫理的敗壞
  從先知們對以色列的指責中,以色列倫理的敗壞在兩樣罪上顯明出來,一是信仰上的罪,一是道德上的罪。

(1)以色列人信仰上的罪
   
先知們一直呼喚以色列人離棄偶像,歸向真上帝,並呼籲他們離棄形式主義的宗教活動。
   
a.離棄耶和華去叩拜外邦偶像的罪
     
「約書」在以色列歷史上的演變及角色時,列王記提到猶大國的惡王,他們之所以是惡王,其中最基本的原因就是「離棄耶和華去叩拜外邦諸偶像。」先知書上對拜偶像描繪得最深刻的,莫過於以西結書八章3~16節 所記猶大國在聖殿內拜偶像的情形:「祂帶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在那裡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祂領我到院門口,我觀看,見牆上有個窟窿。……我 進去一看,誰知,在四面牆上畫著各樣爬物和可憎的走獸,並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 各人手拿香鑪,煙雲的香氣上騰。……祂領我到耶和華殿外院朝北的門口,誰知,在那裡有婦女坐著為搭模斯哭泣。……祂又領我到耶和華殿的內院,誰知,在耶和 華的殿門口、廊子和祭壇中間,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耶和華的殿,面向東方拜日頭。」這段聖經告訴我們有關猶大國叩拜偶像的四件事:

(a)耶路撒冷的聖殿被玷污:在朝北的內院門口,有惹動耶和華忿怒的偶像座位。

(b)政治領袖叩拜偶像:這七十個長老是照摩西律法規定而被揀選出來作領袖的,但他們竟然全部離棄上帝,去跪拜偶像。

(c)婦女們跪拜搭模斯(古巴比倫專司植物生長和雨水的偶像)

(d)宗教領袖叩拜偶像:在聖殿的內院,那是祭司才可進入的地方(參考代下四9;珥二17),二十五個祭司竟然叩拜巴比倫的日上帝沙馬士(Shamsh)。叩拜偶像,是離棄耶和華的行為,違反第一誡至第四誡,是以色列人信仰上所犯的大罪,致命的大罪:國破家亡、被擄至異邦當亡國奴,皆由此罪招致的。

b.以色列人形式主義的宗教活動
    
在先知時代,有時候以色列人拜偶像,但有時候以色人卻來到聖殿獻祭、守節、守嚴肅會,可惜的是:他們只有外在的宗教活動,在聖殿內的宗教活動完畢之後,在聖殿外他們卻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都嚴厲斥責這種虛假的崇拜。在以賽亞書一章11~15節 以賽亞宣告說: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彀了。公牛的血,羔羊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香品是我所憎惡的。……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容忍。……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 為什麼耶和華對以色列人到聖殿來獻祭、守嚴肅會、祈禱,表現出那麼憎惡的態度呢?那是因為他們在聖殿裡面裝得一臉敬虔,誤以為所獻的祭物和宗教活動足以使 上帝心滿意足,卻在聖殿外面,雙手「滿了殺人的血」(賽一15)。他們欺壓孤兒寡婦(賽一16~17),他們的社會沒有公義、沒有商業道德,也沒有司法道德(賽一21~23)。誤以為在聖殿外作姦犯科,為非作歹,犯罪之後,以獻祭來洗手,藉著獻上公牛山羊,只要香氣上騰,上帝就會滿足,什麼罪都洗乾淨了。以賽亞用〝上帝不能容忍〞、〝上帝憎惡〞這種強烈的字眼,希望能喚醒這些假冒為善的人,希望能喚醒這些沈迷在形式主義宗教活動中的人心。

耶利米的聖殿講章,和以賽亞的宣告遙相呼應,他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對那些進入殿內 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太人,呼喚他們要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 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 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上帝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耶七3~7)

耶利米的聖殿講章,清楚指出:沒有聽從上帝的吩咐和倫理道德生活的聖殿崇拜是沒有意義的,上帝厭棄這種虛有其表的宗教活動,上帝所要求的是:「改正行動作為,過倫理道德的生活。」根據以上的說明,以色列人信仰上的罪在於不把耶和華當作上帝敬畏祂,遵行凡耶和華所吩咐的 (參考出廿四37)。反而把耶和華上帝當作偶像,以為祂「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詩一一五5~7),聽不見孤兒寡婦的冤聲,看不見以色列人偷盜、殺害、姦淫以及流無辜人的血。以色列人錯了,耶和華不只聽見,不只看見,且要按著背約該受的咒詛降禍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在信仰上的罪,實在是把十誡中前四誡都破壞掉了。

(2)以色列人道德上的罪
  
破壞了十誡中的前四誡,也必違反後面的六條誡命。因為前四誡關乎一個人的信仰,後六誡關乎一個人的道德。而基督教倫理學的特徵就是倫理道德是信仰的果子。信仰錯誤、敗壞,正如根部腐爛掉了,怎能結出倫理的果子呢?先知一再指責的以色列人道德上的罪,主要有下列數項:

a.公義盪然
    
(a)阿摩司的呼喚
    
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阿摩司,聲聲呼喚:「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為什麼阿摩司如此呼喚?因為當時的人「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銀子買貧寒人,用一雙鞋換窮乏人,將壞了的麥子賣給人」(摩八5~6)

(b)彌迦的感嘆
      
彌迦同樣呼喚當時的人:「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8)。彌迦呼喚以色列人「行公義」,主要是針對當時社會、司法與經濟道德上的不義。當時的首領與官長,「厭惡公平,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以人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彌三9~10);他們又「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彌三2)。至於司法公義,也是盪然無存:「君王徇情面,審判官要賄賂,位分大的吐出惡意,都彼此結聯行惡」(彌七3);經濟道德,更是全然崩潰:「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彌二1~2) 。面對這一切的不公不義,彌迦感嘆說,「地上虔誠人滅盡,世間沒有正直人」(彌七2)

(c)哈巴谷的困惑
     
第六世紀的先知哈巴谷也為社會公義盪然無存而向上帝呼求:「耶和華啊!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公理顯然顛倒」(哈一2~4)。人心沒有公義的上帝,地上又怎能有公理有正義?正義盪然,是以色列人(也是世人)道德上的大罪。
b.愛心變質

(a)何西阿的傷害
     
何西阿書以歌蔑的淫亂刻劃出以色列人辜負上帝對他們的愛。何西阿書二章19~20節上帝以婚姻愛情的貞潔和恒久刻劃出祂對以色列人的愛: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婚姻的關係是永遠的(聘你永遠歸我為妻),它的特色是忠心、恒久的愛,這樣的愛有待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誠實」來澆灌、來維持。這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愛,也是先知何西阿「娶」歌蔑為妻(何一2)的愛。但歌蔑的淫亂辜負了何西阿的愛,她的罪使何西阿的內心感受著恥辱的傷害。以色列人拜偶像 (何四12)、無人認識上帝 (何六1~3)、拜牛犢 (何八4~5)、柱像(2) 、邱壇(8),深深辜負上帝對他們的愛,使上帝的心感受著無言的傷害。這種傷害在耶和華藉著「先知愈發招呼他們,他們卻愈發走開,向諸巴力獻祭,給雕刻的偶像燒香」(何十一2)下愈發嚴重。人既然不愛上帝,罪 (何八13,九9;十10) 與惡行 (2)也就接踵而生:起假誓、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 (2)、詭詐、欺騙 (十二7)

(b)耶利米的哀傷
      
耶利米同樣為以色列人愛心的變質心裡憂傷。他指出以色列人昔日在出埃及到達西乃山的日子,與上帝立約,彼此間的關係,有如新婚夫婦的甜蜜(耶二2~3)。誰知道在猶大國歷史中,卻一而再、再而三地離棄耶和華,偏向虛上帝。他們這種狂熱、公開的巴力崇拜,竟然要以「年輕的駱駝」(走起路來東歪西斜,狂亂奔走)和「雌性的野驢」(難耐性慾衝動而狂奔) (耶二2324)來刻劃其任意妄為的醜態。猶大離棄耶和華的結果就是行惡。這些罪惡包括:沒有一個義人 (耶五1);臉硬過磐石、不肯回頭 (23);齊心將軛 (上帝的法則)折斷 (5);不為孤兒伸冤、也不為窮人辨屈 (耶五28)。愛是律法的精髓(太廿二37~40),愛心變質、褪色,甚至由愛生恨,違反律法的事就層出不窮。不再愛上帝,是以色列人第二項大罪。

c.聖潔玷污

先知以賽亞在烏西雅王崩的那一年,在異象中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祂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六3)。這異象左右以賽亞的信息,他稱上帝為「以色列的聖者」(賽四十三315;四十九7)。面對這位聖者,以賽亞看見自己的罪,也看見猶大國百姓的罪,更看見聖潔上帝定意刑罰罪。他說:「禍災!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 「聖潔」指的是甚麼呢?基本上「聖潔」就是「分別出來」,從世俗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生活方式等種種罪惡分別出來,而以上帝的心意和要求作為我們新 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生活方式的標準。蒙上帝從埃及為奴之家拯救出來,並領進迦南美地的以色列人,上帝在西乃山與他們立約,賜他們律法,啟示出祂對 他們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以及生活方式的要求和心意,指望他們結出好葡萄,誰知,卻結出野葡萄。以賽亞在第五章以六個「禍哉」引出以色列人遍地野葡萄 的罪惡:

(a)以不正當的手段擴張自己的產業(賽五8~10)

(b)不正當的金錢使人以暴發戶的姿態奢侈宴樂(11~17)

(c)在罪中囂張求上帝審判(18~19)

(d)顛倒公理,是非不分(20)

(e)自恃聰明而任意妄為(21)
(f)貪贓枉法(22~24)。這些野葡萄正是與「聖潔」相對立的「罪惡」不把「以色列的聖者」當「聖者」,自然在行事為人上背離「聖潔」,背離「聖潔」就是罪。這是以色列人第三項大罪。

從以上的說明,以色列人道德上種種的罪,如:偷盜、姦淫、屈枉正直、殺人、貪戀房 屋、奪取土地,實在是把十誡中後六誡都違背了,因為違背第六至第十誡,必定令父母心裡愁煩、嘆氣、心裡沒有安息,如此一來,連第五誡也違背了。以色列人之 所以在道德上違反後六誡,乃因為他們違反前四誡,不以耶和華為「公義」、「慈愛」、「聖潔」的真上帝,以至公義盪然、律法放鬆、聖潔玷污。

2.從聖約來看以色列倫理的重建
  以色列倫理的敗壞既然主因在於他們背了聖約,不把耶和華當作他們獨一聖潔、公義、慈愛的主,也不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申六4~5),不謹守遵行上帝所吩咐的(出廿四37);因此,以色列倫理的重建就在於恢復上帝人之間的聖約:以色列人實在聽從耶和華的話,遵守祂的約(出十九5)

(1)耶利米的新約

以色列人如何才能聽從耶和華的話?遵守祂的約?耶利米和以西結兩位先知的話是倫理重建的關鍵。耶利米書卅一章33~34節 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 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這新立的約具有三個特性:

a.第一,新約的性質是內在而屬靈的。耶和華說,祂要把祂的律法,也就是道德律,放在他們的心靈裡(不再像舊的約將律法刻在石版上),不只使他們「記得」祂的吩咐(申六6~9);更是使他們從心裡遵行祂的旨意。放在人們心靈裡的律法(即上帝的旨意),成為人們內在的原則,也成為內在約束與驅使的力量。這應許暗示百姓將要得著一顆新的心,這新心是上帝的靈在他們裡面運行的結果(結卅六26~27)

b.第二,上帝子民每一分子在新約裡對上帝都有直接和個人的認識。這是因為聖靈在人內心引導人明白上帝的旨意,並賜力量和心願去實踐上帝的旨意,如此一來,對上帝自然而有實際經歷上的認識。這種認識,比人的教導更直接、更清楚。

c.第三,新約的訂立及維持之所以可能,端賴上帝赦罪的恩典。在新約下,上帝的子民雖有內在的律法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但仍難免有時軟弱失敗,上帝赦罪的應許使新約不會因人的犯罪而失敗。

根據以上三個特性,在新的約之下,百姓人人從內心遵守上帝的心意,如此一來,倫理生活就重建起來了。問題是:上帝怎麼把祂的律法放在人的心靈裡呢?這就引我們來看以西結書卅六章2627節。

(2)以西結的新心
   
上帝能把律法寫在以色列人心上,在於上帝將新靈放在百姓裡面,使他們有一顆新心。以西結書卅六章26~27節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整段話的重點在於上帝要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新靈就是聖靈。上帝把聖靈放在人們裡面,將導致下列三大結果。

a.第一,聖靈更新人的心,把拜偶像的石心,更新為敬拜耶和華的肉心(
  順服的心)

b.第二,聖靈內住人心,啟示出上帝的心意,這正是耶利米卅一章33節所說的:「耶和華要將祂的律法放在人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的意義。」

c.第三,聖靈藉著上帝的心意,約束人心不行不該行的,驅使人心去行應當行的,並且賜人力量,拒惡行善。這是以西結書卅六章第27節上帝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的真諦。

根據以上的說明,可以看出耶利米提出的「新約」和以西結提出的「新靈」、「新心」,是以色列倫理重建的根基。惟獨「新靈」與「新心」才能建立「新約」,以色列重新順從上帝的律例,謹守上帝的典章。

3.先知書倫理結論

  先知的倫理教訓,實在秉承西乃之約。先知們所責備的罪,就是以色列人離棄耶和 華,偏向虛上帝,以至不謹守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為此,耶利米和以西結二位先知提出「新約」和「新心」,當上帝把祂的靈放在以色列人裡面,以色列 人才能由石心更新為肉心,從心裡真正順從上帝的律例,謹守遵行上帝的典章。敬拜真上帝,並由此結出謹守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的果子,正是先知書倫理 教訓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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