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基督徒婚姻觀——教養子女的四大重點


  在保羅時代的希臘和羅馬社會裡,父親誠然是一家之主。他對子女有絕對的權威,可以任意毆打孩子、丟棄孩子,甚至置殘障的嬰孩於死地。然而上帝卻藉著保羅給了我們一個超越時代與文化限制的通則︰就是作父親的(當然也包括母親),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近二三十年來,專家學者在研究教養子女的模式時,所注重的四大特點,和這個經節頗為吻合。這四個重點包括︰雙向的溝通、身心的顧惜、行為的約束和成熟的要求。
* 不惹兒女的氣

  惹氣這個字在中文翻得很好,就是激怒對方,惹他生氣的意思。但是要如何才能不激怒子女呢?許多講解這段經文的人都有不同的領受。我們將從雙向的溝通身心的顧惜這兩方面來看它。
  ()雙向的溝通︰《雅各書》第一章十九節提到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的 溝通原則。我們對一般人當如此,對自己的子女也應當如此。在和子女溝通時,傾聽他們,與他們商量,向他們解釋原因,尊重他們,採納他們合理的建議,而不隨 意把自己的意見強加在孩子身上。這在一個講究人權、鼓勵個人獨立思考判斷的民主社會裡,尤其重要。譬如說,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吃東西、買衣服、看電視、交 朋友、選學校時,父母讓他們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感受。而當父母對孩子有所要求,或孩子做錯事被管教時,父母也能向他們解釋原因,從這些狀況中,我們可 以判斷親子之間的溝通是不是雙向。
  ()身 心的顧惜︰父母關心子女身心的福利,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有許多直接而正面的互動︰當孩子生病時照顧他們;遇到困難時支持他們;受到挫折時鼓勵他們;失敗時 安慰他們;成功時誇獎他們;彷徨時開導他們;在那稍縱即逝、有話要說的片刻認真傾聽他們;在穿著、飲食、娛樂等方面合宜地滿足他們;這一切都表示父母對子 女身心的顧惜。這些表現說起來容易,但我們捫心自問,也許孩子需要我們時,我們卻長期不在他們的身邊,或把他們送回國內去,或請旁人代為照顧;當孩子遇到 困難挫折時,我們沒有鼓勵,只有責備;當孩子成功高興時,我們卻不當它是一回事。如此長大的孩子當然無法正面地感受到父母對他們身心的顧惜。
* 在主裡教訓/管教孩子︰行為的約束

  父母積極地努力去影響孩子的行為,使其符合父母的標準。譬如說,在一個眾人聚集的場合裡,有些父母任憑他們的子女跑來跑去,大聲尖叫、如入無人之地。或者是孩子一面吵,父母一面叫他不要吵,但是父母的話對孩子而言,簡直像耳邊風一 樣。這都表示父母沒有用心去管制孩子的行為。等到孩子已進了青少年期才要來約束他們、管教他們,未免遲了一些。其實,我們對孩子行為的約束應當自小就開 始,可從他們每日飲食和睡眠,甚至看電視的習慣培養起。它們都牽涉到健康、平衡、自我約束、守紀律等非常重要的美德。如果我們的孩子只有兩三歲大時,作父 母的都無法管束他們的行為,等他們到了十四五歲時,我們怎麼可能管得動呢?
   華人所居住之地,大眾媒體,如電影、電視、網際網絡、音樂、雜誌等普遍極為發達,尺度則寬窄不一。這些媒體對我們可以有非常好,也可以有非常壞的影響。 看多了暴力的鏡頭不但會顯著地促使一個人對暴力現象變得麻木而沒有反應,也提升了這個人從事暴力的傾向。如今電動玩具和網際網絡上的暴力節目愈來愈多,也 愈來愈逼真。我們可以想象使人有所謂虛擬真實這種臨場感的暴力電動游戲,會帶給人多可怕的影響。
   一些有關電視與性的研究則發現,年輕人愛看的電視節目常把性當作是一種娛樂、身材外貌是主要的吸引,且絕大部分是發生在非夫妻的男女關係之間。而看多了 熱門電視節目的年輕人對性的態度會變得更加隨便。如今因著網際網絡的緣故,孩子不但容易接觸一些暴力和色情的節目,也很容易接觸一些背景複雜、心計不正的 人。我們固然期待政府能管制,業者能自律,但最根本的大概還得靠父母自小對子女合宜的約束。如果我們從小對孩子在娛樂上管得太緊或太鬆,長大以後難免會有 麻煩。兄弟姊妹,我們應當從孩子小時候起就管束他們看電視的時間和內容!
  就體罰而言,這是一個相當有爭議性的問題。根據《華盛頓郵報》( 4/27/99 )的 報道,當時全美國大約有一半的十二歲孩子,三分之一的十四歲孩子和五分之一的十六歲孩子仍受父母的體罰。如果這是一般美國家庭的數字,那麼它在華人家庭之 間一定更高。自聯合國宣告一九七九年為國際兒童年以來,許多歐、美的國家在聯合國兒童權益委員會的推動下已經或正在考慮立法禁止體罰。在各個社會中,少數 孩童受父母過度體罰甚至虐待的案例常是有心人士推動禁止體罰的主要原因。
  我們必須承認常常體罰孩子的父母可能需要承擔自己管教不當、缺乏身教的責任,而習慣性的體罰或許能看到立即的效果,但負面作用又大又多。然而聖經並沒有完全反對體罰。《箴言》第十三章二十四節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希伯來書》第十二章五至十一節亦反應相同的原則。對那些不排除用體罰的方式來管教子女的父母,需要先了解每一個孩子對不同的管教方式會有不同的回應︰鼓勵或獎賞正面的行為、讓孩子承擔錯誤的後果、暫停一些權益、禁足和口頭嚴厲糾正等,都可能收到比體罰更好的效果。基本上能不體罰就不體罰仍不失一個好的原則。

我們當警戒”(或教導)孩子︰成熟的要求
  父母對子女在智識、人際關係、情感和靈命的成長有所要求。譬如說,考試要在某一個水平以上,待人要有禮節、在家裡要幫忙家事或養成靈修的習慣等,都是成熟的要求。

華人父母多半對子女的課業和某些才藝上的要求很高。有些父母本著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希望孩子能抓住所有學習的機會,不但功課要優等,最好能上天才兒童班,或跳級升班。放學以後,不是趕學鋼琴、小提琴,就是學游泳、跳芭蕾。孩子每天都被壓得滿滿的,幾乎沒有喘息的機會。

有時,我們特別偏愛功課好或有特殊才藝的孩子,而造成其他孩子心懷不平。顯然我們應當對孩子身心靈的成熟有所要求,但要避免太快、太多或偏心的危險。
  身為一個基督徒父母,如果我們在教養孩子時,要能兼顧約束行為的教訓不惹氣的溝通”“成熟要求的督責以及身心顧惜的養育,才能教養出一個健康、成熟愛主的孩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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