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基督徒之理財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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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說,錢財富有魔力,人人都愛,可以迷人,可以助人,也可害人。又有人說,財富好像是一條毒蛇,懂得掌握它的人不會被傷害,不懂的人則危險萬分。馬丁 路得卻說︰「人可以擁有金錢財物,但必須懂得善於管理,作錢財的主人。」約翰洛克菲勒是舉世聞名的巨富,一生盡賺、盡積、盡施,有一個豐滿的人生;他是一 個理財專家,他成功的秘訣是︰不作錢財的奴僕。
  上帝是創造主,也是擁有宇宙萬物的主宰(參申十14;詩二十四1)。我們僅被上帝委派、受上帝之託在世暫時替他「治理」全地及「管理」萬物的「受託者」(參創一28;詩八68)。這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權柄,也是我們應盡的責任。有了正確的財富觀,並清楚受託的教訓,一切投資的態度及原則,所用的管道及工具,消費的方式及標準,積財的程度及目的,捐獻施捨的準則等理財之道,自然會有條有理。 
  [理財與受託]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中「按才幹分銀」的比喻給了我們許多理財的教訓︰
  一、主人將銀子交給僕人是暫時委託他們管理。我們務必明辨受託者的地位及職責,要忠心盡職,完成受託的使命。我們絕對不可將委託管理的財物佔為己有。因為凡物都屬上帝,最高的主權不在我,最終的所有權也不在我。使人富足或貧窮的主權全在上帝手中(參撒上二7;箴二十二2)
  二、主人分銀的原則是按才幹,上帝將財富交託給我們管理,也是如此。因此今天富有的人應該是有理財能力的人。他不會將財富超量地給我們,使我們不知如何處理。今天得五千銀子的人不多,得二千的人較多,領一千的人可能更多。這是公平恰當,並有智慧的處理;也是上帝的主權的彰顯。旨在達到有效的理財的目的。我們不可嫉妒,也不要羨慕那些他得多的人,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三、不論分得多少,每人都要在主人回來時作清楚的交代。受託的人生是有期限的,我們在世僅是客旅寄居的」(參利二十五23;來十一13)。時間一到,我們就要把一切受託之物連本帶利地交出,由上帝來審查評估我們受託的成果及效益。寄居者有房客的含義,我們的上帝似乎是房東房客須付房租,也須遵守房東所訂的規則。最重要的是房客的租約有限;租約期限是否可延展,或可否續租,其決定的主權全在房東的手中。
  [理財與賞賜]
  主耶穌視理財為小事,並說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有資格管理大事」(參太二十五21;路十六1011,十九17);這是上帝對忠心的讚許及賞賜。因此我們理財的態度及做法是否忠心,可以影響我們整個受託的人生。這裡的忠心,應當是指在執行受託職責上的忠心。上帝對我們的期望是在完成受託使命的生涯中,對他全然忠心。今日世俗的規範也是如此;在一般正常的情況下,忠心服務者往往可獲上司較高的賞賜。
  再看分銀的比喻,主人讚賞僕人的,不是他們的聰明或能幹,而是他們的忠心。得五千二千的兩個僕人所賺的數目相差甚巨,但是他倆所得的賞賜卻是完全一樣,因為他倆同樣忠心,善用財物。他倆不僅忠心,並且有見識」(參路十二4244),不然怎會隨即拿去做買賣,並且將本金翻了一倍?那分得一千的僕人,被主責備,稱他為又惡又懶的。其實他不是不忠心,不然他怎會將主人給他的銀子原封不動,還給主人呢?但他缺乏的是見識,他不懂如何去做買賣,只好將銀子埋在地裡,以保安全。
  因此,我們理財的態度務必積極,這也是分銀比喻給我們的教訓。得賞賜的兩個僕人都是隨即採取行動,忠於主所託,善用上帝賜的財富,發揮最大功能。但是我們不可盲目投資,拚命賺錢。聖經教導我們要慇勤籌劃」(箴二十一5)不要勞碌求富」(箴二十三45);更要避免急速發財」(箴二十八1922)。尤有進者,我們不可求不勞而得的財(箴十三11),更不可用欺詐的方法來獲取不義之財」(申二十五13—16;箴十一1、十六8),我們務必要有好的見證,極力維護我們的名聲與信譽(參箴二十二1,二十一6,二十八6)
  投資謀利,人之常情;人人想發財,財越多越好。華人並有一個強烈的求心理,或作求的慾望。據說新加坡人信一九八八年的 八月八日 為大喜日,因而該日的前夕就有人通宵排隊,要註冊結婚。最近北京奧運籌備委員會宣佈二OO八年的奧運會將於 八月八日 晚上八時正式開幕,基督徒對投資要有清楚的目的、正確的態度。聖經說,房屋因智慧建造,又因聰明立穩,其中因知識充滿各樣美好寶貴的財物。」(箴二十四34)投資積財要有屬世的知識,但更務必要向上帝求聰明智慧。我們出生時是空手來,在世時是忠於所託,離世時又是空手而走。站在受託者的地位,我們務必作合上帝心意、討上帝喜悅的投資。不投機,不冒險,不貪利。作一個又良善又忠心、又有見識受託者。這是我們投資的態度及原則。
  賺錢的方式要合上帝的心意、討上帝的喜悅;消費的方式也應如此。發財後不可揮金如土,盡情享受。因為凡物都屬上帝,花錢主權不在我,不可依己意。同樣的,我們要作忠心的受託者。凡事作永恆的打算,將屬世的財物換取屬天的賞賜,用短暫的財物作永恆的投資(參路十六9)
  [理財與守財]
  比喻中領了一千銀子的僕人馬上掘地埋藏,這不是理財,而是守財。他受了主人的責罰,結果失去了原有的銀子。比喻教導我們不可作守財奴。這位僕人以為埋藏在地是個最安全最保守的投資方式,至少可以保存本金。嚴格地說,只能保存本金的投資不是投資;況且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甚至連保存本金的目的都不可能達到。今天有許多人因為只有一千忠心地看守,不敢運用,結果作了守財奴。如此埋沒,使上帝所厚賜的百物不能發揮作用,有如將點亮了的燈放在斗底下,失去了發光的功能。上帝賜給我們的各種恩賜也不可埋藏。
  今日世人日夜忙碌,一生辛勞,生活工作都是為了積財。年輕時,埋頭苦學;學成後,埋頭苦幹。盼望在事業上有所成就,不但可以養家育子,還能積存財富。但是退休後還要埋頭苦算,因為所積之財不但要保值,還要不斷地增值,才能安享晚年。這是人生的寫照,一生苦學苦幹苦算,真是啊!假如人生的目的只是為了積財,那就十分可憐;生活沒有樂趣,人生失去意義。上帝對積攢錢財者有嚴重的警告;上帝賜百物給他們享用,但是他們積而不用,不懂善用,結果不但自己不能用,反而被所積的財物傷害(參傳六2;雅五3)
   主耶穌說不要積財在地,要積財在天,積財在天有好處,所積之財安全可靠,並且又是永恆的投資。那麼是否不可積財在地?當然不是。但是積財在地要有正確的 心態與動機、正當的方法與途徑;並且要有屬靈的眼光、屬天的價值,按上帝的心意,討上帝的喜悅。在這些大前提下,我們要強調三個積財的準則︰
  一、要有智慧︰聖經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19—21)主在此所強調的是心思意念的重要。所以筆者想這句話的意思是︰你的心在哪裡,你的財寶也在那裡。這 個說法或許更有意思。因為把財寶放在哪裡是個被動的行為,主動的是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的計劃。比如將錢存銀行生利息,首先要打聽哪家銀行利息高,並且安 全,然後才將錢存進去。所以,心思意念務必正確,才能有純正的積財動機。有屬天的、永恆的心思意念,才會作積財在天的打算,投資永恆的計劃。
  二、要有適度︰無知的財主」(參路十二1621)生財有道,積財無數。他一生辛勞工作,田產豐盛;出產多得不知如何處理。結果上帝責備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20)所羅門王是聖經中的巨富,有十分豐富的人生經歷;他警告世人不可盲目積財,並且指出財富本身的虛空或有限性(參傳五1016)。《箴言》的勸告是︰「……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參箴三十89)直截了當地教導我們要積存適度的錢財,不多也不少,使我們不貪也不偷。
  三、要有目的︰積財的目的不外有三︰為我家上帝家天家。聖經教導我們要看顧親屬,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參提前五8);要為兒女積財(參林後十二14);也要給子孫遺留產業(參箴十三22)。除了自己家人的需要,還要顧及教會中弟兄姐妹的需要;有力量的要幫助有需要的,將富餘分給不足的,使上帝家都無缺乏。這是均平的道理(參林後八11—15)。最後我們不可忘記天家的需要,要用所積之財甘心樂意捐獻(參林後八2—5),投資天國大業(參代上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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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財始於我家,認清受託職分,始能顧及上帝家的需要,才有積財在天家的觀念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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