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基督徒之財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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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不論今昔,地無分中外,人人都愛財,人人想發財。究竟財富是什麼?財富由何來?財富與日常生活有密切的關係、與我們的信仰更是不能分開。世界經濟動盪 不安,失業破產令人心寒;人心惶惶,前途茫茫。因此世人集中精力累積財富,盼在不安的前景中增加一些安全感。這是世人的做法,基督徒該有何看法呢?

  <財富是什麼>
   通常一提起「財富」即想到「金錢」。金錢雖是財富的一種,但「金錢」絕對不能代表「財富」,因為「財富」在一般情況下遠超「金錢」或貨幣的範圍。在貨幣 尚未流通的原始社會中,「財富」是用牲畜、土地、農產物品、金銀財寶來衡量。但是真正的財富是生產的能力。譬如,醫生的財富不僅是他的金錢,而是他賺錢的 能力。又如緬甸有豐富的資源,包括豐富的石油;但它僅是「藏」油國,而不是「產」油國。因為它沒有大量的生產,因此石油不是它的「財富」。相比之下,許多 中東國家都是「產」油國,因此石油都是它們的「財富」。

   從經濟學的觀點看,所有傳統的生產因素,包括「土地」、「勞力」及「資本」都是「財富」。在農業社會中以「土地」為主;在工業社會中則以「勞力」及「資 本」為重。進入「資訊」時代以後,凡有助生產的「資訊」都是生產的因素;這些包括我們的學識、科研的成果、工作的經驗、賺錢的本領,以及一切有關的恩賜。 廣義來說,這些都是我們的財富。
  <財富由何來>
  我們終日忙碌,勤勞工作,不僅是為了謀生餬口、養育子女,並且還忙著積存財物,以備晚年之用。世人如此,基督徒也是一樣。但是財富究竟從哪裡來?有人說許多財富都是勞力換來的。我們用勞力來換財富,那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因為經上說︰「……手動的,都要富足。」(箴十4)是的,我們務必勤勞,善用我們的才能,積財在地,始能享受血汗換來的成果。但是經上也說︰「……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的……」(申八18)因此歸根究底所有財富仍是由上帝而來。我們的上帝不僅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並且是將萬物交給我們「管理」(參創一2628)以及將「百物厚賜給我們享受」(提前六17)的上帝。

 <財富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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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的財富不僅是由上帝而來,財富運用的主權以及最終的所有權也是他的。我們僅僅是暫時替他「治理」全地及「管理」萬物的「受託者」。上帝本其無限的 智慧,要在他創世計劃中達到使他的民可得稱頌,以及使人可享福樂的雙重目的。人在創世計劃中的地位雖是崇高獨特,但是我們務必明察以下兩點︰

  一、上帝乃是擁有主權的統治者。他的地位是主動的,可以發號施令,支配調動。因為上帝不僅是創造及管理宇宙萬物的主宰,他也是「賞賜的」和「收取的」主(參伯一21),並且天地萬物都是屬他的(參詩二十四1;申十14)
   二、人僅是接受委派的受託者,只有暫時的經營使用權。他的地位是被動的,受支配的,服從命令及受指揮的。他是一個雇工、管家或「經理」。因此,他的工作 目標、行政方針都是「老闆」所指定或認同的;他工作果效的衡量,以及衡量的標準也是「老闆」擬訂的;因此他工作的態度應當是討「老闆」的喜悅,滿足他的心 意。嚴格地來說,受託者無完全的自主權,不可隨己意行事,因為他的使命是要完成「老闆」的計劃;最後還要向「老闆」交賬。因此我們賺錢、花錢、積錢、捐錢 等運用金錢的方法都要依循聖經的教導。
  <財富不可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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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世人傷透腦筋,想盡各種方法獲取更多財物。為了滿足私慾,甚至搶奪他人財物。財富既然是屬主的,我們僅是受上帝所托的管理者,基督徒不應該有貪戀屬 世財物的念頭,亞伯拉罕把羅得的人、物搶救回來後,所多瑪王想將許多財物送給他,使他成為巨富。但是亞伯拉罕拒絕一切財物,毫無貪婪屬世榮華富貴之心,經 上說︰「貪財是萬惡之根」;問題顯然不在「財」的本身,而是在「貪」。因為「貪婪發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箴十五27)。所以我們要治死貪婪,因為「貪婪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

  <財富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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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拒絕所多瑪王的贈物,說︰「凡是你的東西……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十四23)亞 伯拉罕有遠見,不貪財;不然,十多年後他的一切財富必定與所多瑪城一同被火燒燬!這事給我們一個重要的提醒︰世上的財富不可靠,貪財的結局是滅亡。世上財 富種類甚多,股票、黃金,比比皆是;但是沒有一種完全可靠。回顧以往,股市曾經數度幾遭崩潰。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被稱為「黑色的週一」,僅僅紐約股市在 一日之內即損失了五千億美元!當時開槍自盡者大不乏人。那麼,黃金是否比較可靠,可作保值的佳品?一九八一年金價每兩曾經幾乎衝破一千美元大關。但是轉眼 之間金價直線下瀉,二十多年來毫無起色,依然徘徊在四百美元左右。如果當年投資於黃金,損失之大簡直不堪設想。富人將財富當作他們的「堅城」、「高牆」(參箴十八11),以為可得保障,哪知世上沒有攻不破的「城」,也無不倒塌的「牆」。

  <耶穌的教訓>

   主耶穌對財富這個問題有十分詳盡的教訓,試舉兩個例子以作說明。其一,「無知的財主」被主嚴厲斥責,不是因為他的財富太多,乃是因為他的「無知」。首 先,他只知積財,不知感恩;他只知辛勞工作,不知使他富足的是上帝。其次,他積財在地完全是為自己;都是為了自己的享受。他是一個自私自利的財主。最後, 他只懂得為今世的「吃喝快樂」積存財物。這是他的人生觀、工作觀以及價值觀。這是他最大的錯誤,也是最可憐的「無知」。結果他不但失去了一生辛勞所積之 財,並且喪失了他的靈魂(參路十二1321)。今天有許多人也犯同樣的錯誤,我們切勿重蹈覆轍。
  其二,主用「不要為生命憂慮」的例子教導我們一個正確的人生觀。「無知的財主」的倉庫愈來愈大,但是我們沒有倉,也不需要庫。主要我們先求他的國及他的義,一切生活所需他都會為我們預備。主亦教導我們要積財在天上(參路十二2234)。這是屬天的財富觀。
  <使徒的榜樣>
  使徒保羅的生活態度充分表現屬天的財富觀。保羅說︰「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這裡他沒提「住」與「行」。主耶穌的教訓也只有提「衣」與「食」。聖經的教導顯然是︰有一個簡樸的生活就可知足;無須汽車洋房也可滿足。保羅知足的秘訣是能面對卑賤及缺乏,但也懂得享受豐盛與富裕(參腓四1112)。他形容自己「似乎貧窮」,卻使「多人富足」;他雖然「一無所有」,卻似乎「樣樣都有」(參林後六10)。這是保羅的人生觀,他對世上的財物絕無貪婪的慾望,也無在地積財的企圖。

  <信徒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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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明察世上的一切財富都是由上帝而來,並且最終的所有權也在他的手中時,我們就不會貪圖私慾,也不敢隨便濫用。上帝是我們生命之主,也是財富之主。我們應將一切財富的主權都交出來,不再受地上財富的捆綁。

  對財富有了正確的認識還不夠,我們還要有相稱的行動來配合。聖經清楚教導,要我們「今世富足的人……要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六1718)。 今天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饑餓、死亡的邊緣。以此為標準,我們都是富足的人。「無知的財主」只懂得積財,不懂得知足,更不懂得幫助人,這是一種貧 窮,實在可憐。可稱之為「富有的窮人」。反過來,像使徒保羅那樣的人,雖然「一無所有」,但卻似乎「樣樣都有」,那才是真正有福的,知足的,「貧窮的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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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翰‧洛克菲勒是一個知名度極高的人。但他之出名不是因為有錢,而是因為他樂意捐獻,施捨助人。他三十三歲時已是百萬富翁,因為病多體弱,五十三歲時已 臨死亡邊緣。結果健康轉危為安,一直安享長壽活到九十八歲。根據他個人的見證,他前半生「專門為己積財」,後半生則「專事施捨助人」。洛氏在世長壽,並且 活得豐盛而有意義,因為他有一個正確的人生觀及財富觀。專門為己積財抑或專事施捨助人是兩種生活的方式、兩條人生的道路、兩種不同的人生觀及財富觀。我們 務必清楚上帝的教導,作個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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