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如何編寫講章--引論、本論、結論


1. 引論部份
引論是講道的媒介與先鋒,所謂第一步打不響,以後就免談了,古人說:「好的文章看三行可知。」引論對人的吸引力也如此。
 
a. 引論的目的是引起聽眾的興趣與注意,預備心領受所講的信息,使人發現講題之價值與重要。
b. 引論的內容是簡單、有趣,並與題目有密切之關係。
c. 引論的篇幅以全部講詞之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為合適,例如三十分鐘的講道的以五分鐘為宜。
d. 引論的方式要極自然轉入本輪,因此引論雖是獨立部份,但卻與本論有極密切之關係,天衣無縫的關係。
 
2. 本論部份
    本論乃講道的主要部份,是整個信息發揮之所在,用解釋、辯正、例證...來講解福音真道。
a. 其目的在使聽眾明白,題目所包含的意思是全講章的核心。
b. 其內容乃集中題目作多方的解釋,多方的證明,讓聽眾清楚明白。
c. 其篇幅長短以全篇講詞的五分之三為宜,例如講道三十分鐘則以廿分鐘為宜。
d. 其方式可分若干段落,層次分明,次序均衡,使人一聽即可明白。
 
3. 結論部份
    結論是一個挑戰,一個鼓勵,是全部講詞最感人的一環,是全篇之歸宿,是最後五分鐘,許多講道者小心預備引論與本論,忽視了結論,以致於有前重後輕、頭強尾弱的毛病,講道者不能不引以為戒。
a. 其目的是在使聽眾明白今日的教訓後,知道如何即刻去運用所明白的真道。
b. 其重要性,不亞於本論,可使到聽眾體會到全篇講詞最要緊的核心意義,也可使遲到的人領會講詞全貌。
c. 其內容精簡、扼要,使聽者有正確之歸宿,不致收場唐突,散漫無力。
d. 其篇幅之長短以全部講詞之五分之一至六分之一為合宜。例如三十分鐘講道以五分鐘為合宜。
e. 其方式應與主題、本論內容配合,更重要的是,要將思想引導到與聽眾有切身關係的境地,使人有所決志與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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