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工作有聖俗之分嗎


在舊約時代,上帝特別揀召了利未人分別為聖作祭司的職份,如申183-5「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從而推論工作是有聖俗之分。

根據楊慶球在《馬丁路德學研究》指出中世紀一直把聖職稱為屬靈階級,沒有聖職的信徒稱為平信徒。前者有屬靈權柄,後者在教會沒有地位。當時的教會只認為直接服事上帝的聖職,才是基於上帝呼召的上帝聖使命如亞奎那認為世俗活動是肉體的事情,儘管它體現了上帝的旨意,但世俗活動本身,如吃飯、喝水一樣,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可見世俗工作是沒有價值可言。

可見,認為工作是有聖俗之分這觀點主要強調在中世紀時期,為的堅固教皇制度及突顯聖職人員的地位,支持工作是有聖俗之分的觀點是建基在特別的揀選上,而不是信徒的身份上及工作的本身上,所以這觀點並不足支持工作是有聖俗之分,只表明工作是有不同及上帝在每個信徒身上的呼召也有不同。

韋伯(Max  Weber)在他的名著《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指出在路德以前,無論天主教或古代民族的語言中,世俗的工作/ 職業並沒有召命的意義,但從路德開始提出任何的工作皆是來自上帝的召命(Vocation)。根據韋伯的定義:「召命是指一種終生的任務,一種確定的工作範圍。」

路丁路德是提出工作沒有聖之分的第一人,他提出信徒皆祭司的觀念,打破聖俗之分的階級觀念,他認為一個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就是祭司。這觀念建構於出埃及記196節︰「你們要歸我作祭的國度」及彼29節︰「你們是有君尊的祭司」兩段經文來建構平信徒皆祭司的理論。這觀念所針對的是中世紀教宗制度的超然地位,他相信平信徒祭司與教會的聖職分屬兩個層次,而兩個層次又互相支持。

路德理解工作與召命有關,他認為工作是一項神聖召命,各種的工作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是上帝把人安放在不同的崗位上事奉祂。他肯定日常工作的價值,他認為個人道德的最高表現,在於人忠心地完成世俗的事務。路德認為保羅在林前720描述人的工作就是人的召命,路德認為人從事某種職業,其實是履行上帝給人的特定義務,在人所處的環境行出上帝的旨意。 

路德認為成聖生活不再侷限於中世紀的修院,反而落在日常生活中。路德曾說:「上帝應許的惟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們以苦修的禁慾主義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個人在現世的裡所處地位的責任義務。這是他的天職(calling)」。同時,路德認為內心既不涉及外體的行為,外體的行為就不能以屬靈或屬世來作為高低的判別。

加爾文承繼路德對工作的觀念,加爾文表示:「『職業』這詞含有呼召的意思;而所謂『呼召』乃是指上帝用祂的手指頭指向某一個人說,我要你如此如此的生活。」

他亦認為全備的生活應包括兩方面,即:屬靈和屬世的關懷,任何有關聖俗的區分都是人為,而且具破壞性。他認為所有的職業只要是對大眾有利益的,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一律平等。然而加爾文對工作的觀念亦有超越路德的地方,就是人需要上帝祝福其工作,他接納貿易和收息,他更認為基督徒在工作上管理世界的日常運動及修理它,以致能榮耀上帝,加爾文的工作觀是帶有屬靈的層次及價值。

         加爾文主義者更認為工作是順服上帝的一種表現,通過俗世上職業中積極地倫理生活,能夠參加在世上榮耀歸於上帝的事工。

         在路德、加爾文後的上帝學家大都認同並肯「工作皆是來自上帝的召命(Vocation)」的觀點,他們進而關心在聖()與俗(不信)中如何發展神聖。

         巴特的呼召建基於基督的揀選,他認為全人類已在基督裡蒙揀選、與上帝和好,重蹈了耶穌基督蒙揀選、從被定罪變成蒙憐憫的歷史;這樣,上帝並不是揀選一些人而撇棄另一些人。既然每一個人也是蒙上帝的揀選,即人是帶著上帝的召命生活,要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樣式。

田立克提出人在日常生活經驗中開發深度的層面,就進入宗教領域,而不必被形式化宗教活動的侷限,忽略在最平凡的生活中具有「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的向度。他這觀念打破了聖俗的界限以後,從生活實際經驗尋找深化的層面,作為聖的領域,從而帶出在俗世的工作裡也可以經驗聖。

潘霍華努力打破神聖與世俗的分野,他提出「非宗教的解釋」(non-religious interpretation)及 「非宗教性,世俗的基督徒」、「用世俗的方式講解」,他關心的是對這無宗教的世界重新「解釋」基督教信仰,但其意義不單只是用非宗教術語釋經或宣道,並且 涉及崇拜、制度和社會行動。潘霍華這些的觀點有助拉近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隙縫,應用於工作上,可有助打破聖俗之分的觀念,讓信徒明白任何的工作也可展現基 督教信仰。

Miroslav Volf認 為工作神學是反映自然和人工作結果的教條,它提出一個框架讓人量度人有什麼應該做,有什麼不應該做。他認同正作是一種召命,不過他認為路德的召命是靜態 的,沒有處理工作的疏離、被壓榨等問題,他提出聖靈給人的恩賜,他認為透過聖靈的引導就能處理這些問題。他從「新的創造」看工作,他認為當中最重要的動力 是聖靈參與,工作是由聖靈主動的導引。

總括而言,路德、加爾文等重新肯定一般工作是基督徒生活重要的一部份,不是一種牽累,他們提出的聖召更肯定工作的價值,而韋伯更認為改革家本於上帝的選召來解釋聖召或工作,是更正教的工作倫理的重要元素。

其 實自路德開始至當代,大部份的神學家皆認為工作是沒有聖俗之分,分別在於人有沒有召命,而這召命觀會直接影響工作者的工作態度,信徒認為上帝呼召人放在不 同的崗位上事奉祂,因此要忠心地完成工作,以榮耀及見證上帝;而沒有召命的人則視工作只是經濟的活動,是為生活而做,沒有神聖意義可言,反映出,工作本身 是沒有聖俗之分的,聖俗之分在於信與不信的群體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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