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各種信仰對生態環境之觀點


1. 唯物論者的環境觀

世俗人文主義者相信自然的唯物觀。

第一,大自然是自然存在的。

唯 物論世界觀的一個特點,是把大自然的存在和其中一切資源視為理所當然。對傳統的唯物論者來說,這個物質世界乃是永恆而非被造的。他們經常引證熱力學第一定 律:「能量不能被造、也不被毀滅」,是永恆的。若果能量不是被造,這定律便暗示沒有造物者,故也沒有指示我們怎樣使用這環境中的東西。

        第二,能量是源源不絕的。

唯物論世界觀的另一個假設,就是能量是無盡。能量既然不滅,便是不能毀壞的;既是不能毀壞,便能用之不盡了。我們可能暫時用盡某種形式的能量,但人類的智巧,必然會創造新的形式,來供給人類的需要。

第三,人類科技幾乎能夠解決所有問題。

認為科學能夠解決一切的問題,即使科學不能解決的問題,政府也能夠解決之。

第四,世界的問題主要是分配不均。

為瞭解釋為何世上有這麼多人受苦或貧窮,很多世俗人文主義者都指出是資源分配不均之故。他們相信世界極為豐富,重新分配資源便能消除缺乏的問題。人人可以獲得充足的供應,問題只是怎樣將之帶給每一個人而已。資源和生產都不成問題,分配不當才是唯一的缺欠。

第五,世界性的教育能夠改正分配不均的問題。

世俗人文主義者相信人類有無限的能力來解決自己的問題。他們認為:「沒有上帝會拯救我們,我們必須拯救自己。」拯救之道在於教育。

2. 泛神論者的環境觀

泛神論對環境的處理,顯然是反唯物的,也錯誤地解釋基督教。泛神論者認為,聖經創世記第一章創造的故事是和所觀察到的環境不相符,人類必須要征服和支配自然。泛神論生態觀有幾個特點。

    第一,泛神論相信上帝就是萬有,萬有就是上帝。

他們的信念和精靈信仰(animistic religions)一樣:大自然是神聖的彰顯。於是,信徒崇拜大自然,因為大自然就是上帝。他們相信的一個是「大自然」(Nature﹞,好像是有位格的一樣。精靈宗教就是有這一種態度的例子。他們相信萬物,包括所有物質,都有神聖的魔力 (mana)或靈在內。例如說,阿拉斯加的科育康族土人(Koyukons),就相信「自然界的物件被附有精靈,也有屬靈的力量」。故此,「認識這些精靈,是開採自然資源,以及與環境的社會和諧共存的成功要素」。

第二,大自然是一個有生命的機體。

大自然不但是上帝的彰顯,更是有生命的。滲透整個自然界的靈魂或生命力,是一個巨大的生物。

這觀念在喬治.盧加斯(George Lucas)的「星球大戰」(Star Wars)中被表達出來。電影中身材細小的禪學大師瑜珈達(Yoda)宣告說:我的盟友就是那股「力量」(the Force)。它是一個有力的盟友。生命創造它和它生長。它的能力圍繞及維繫我們…..感受你身邊的「力量」吧。看……它就在你、我、那樹和那石之間。

萬物都有生命力或能量,是活著的。這力量維繫自然,使之成為一個有生命的機體。

第三,生物種類是上帝的彰顯。

上帝以千萬種形式在自然界裡彰顯。每個生命的品種都是上帝的彰顯。故此,保護現有生物種類的多元性是必須的。事實上,保護品種是一個倫理上的責任。因此,當人類水壩的科技令 兩英吋 長的蝸牛鏢鱸(snail darter)受到絕種威脅時,便必須制止築壩的工程。因為一個品種絕滅,我們便失去了上帝其中一個的彰顯。新紀元(New Age)的作者馬可.薩田(Mark Satin)提出了一個道德律:「儘量增大環境的品質-包括增大所有生物的存在」。

第四,人與大自然合而為一。

方法是從外面著手,使感覺敏銳,擁抱世界,藉著與環境的交感來學習自然世界,然後漸漸明白自己的本性。人要與大自然合而為一,與「偉大之靈」合而為一。人類既與大自然為一,與環境為一,便應與之和諧共處,與它合作。

第五,我們不是大自然的君王而是大自然的僕人。

縱然人類和大自然界是上帝的彰顯,人並沒有權柄支配大自然,反之,人是它的僕人。大自然不是人類的國度或財產,因此人類應該有「品種的謙遜」,並且向其他的品種學習。例如說,鯨魚和海豚的生存率比人類為高,因此人類必須向這些一千五百萬年來仍然生存的祕訣學習。

3. 基督教的環境觀

世上所有主要的宗教和哲學,都沒有一個像猶太/基督教傳統這樣尊重被造的物質界。新舊約聖經一致地支持物質世界是美善的,它反映了創造者的榮耀(詩十九1;提前四4)的觀點。基督教對於環境和人類責任的觀點,也有一些要素。

基 督教生態學和其他思想,同樣溯源於基督教的神學。我們對世界的看法,是來自我們的世界觀。合乎聖經的基督教世界觀是一神主義,與唯物論及泛神論截然不同。 泛神論宣稱上帝就是萬有;唯物論認為根本沒有上帝;基督教則相信上帝創造萬有。因此,基督教環境觀溯源於創造的教義,它包括了以下各要點。

第一,世界是上帝的創造。

傳統的唯物論認為世界是一個永無止境的生產過程,泛神論則相信它是一個永恆的流溢(eternal emanation)。然而,一神論者主張世界在某一段時間之內被造。

宇宙是有開始的。「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無神論者認為世界「從物質而有」(ex material),泛神論者認為世界「從上帝而有」(ex deo),但基督徒則相信世界是「從無而有」(ex nihilo)的。

創造的教義對於生態學有幾個重要的影響。雖然世界不如泛神論者所說的是上帝,它也不如唯物論者所想,是屬於我們的。從這裡可以看出基督教生態學的兩個重點:上帝是主人,人是管家。正如詩歌的作者所說:「這是天父世界」。上帝擁有世界,人要好好地保管它。

第二,世界是上帝的財產。

「地、和地上所充滿的…….都是屬於耶和華的、(詩廿四1)

世界是上帝所創造及擁有的。上帝乃是園子的主宰,而人是甚中的園丁。耶和華對約伯說:「天下萬物,都是我的。」(伯四十一11)

一切土地、樹木、動物、礦產,都屬於上帝。耶和華宣告說:「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 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五十1012)

上帝擁有環境,人類只是在其中居住而巳。故此,上帝的擁有權乃是我們管家職份的基礎。

第三,世界是上帝的反映。

舊約聖經的教訓和希臘人的想法完全不同,它肯定受造的物質基本上是美善的。物質世界不是應當被摒棄的邪惡,而是應當被享受的美善。萬物不是邪惡的彰顯,而是上帝榮耀的反映。差不多在創造的每一天,聖經都有這樣的記載:「上帝看這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

到了最後一天,「上帝看他所造的一切都很好。」(創一31)在一切被造的物質之中,人是最美善的,因為他是「照上帝的形象」而造。

        聖經不但把自然世界稱為美善,更說它反映了上帝的榮耀。詩人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作為。」(詩十九1)

又說:「我觀看你手所造的天,和你所安於的月亮和星星,啊!人算甚麼,你竟記念他?」(詩八3-4)

舊約聖經認為被造之物反映上帝的榮耀。大自然是上帝的反映。光與暗、海洋與陸地、高處與深處(參詩一三九7-12),每處都彰顯了上帝。人只要用眼睛觀察,便能看出上帝無所不在的證據。故新約聖經這樣記載:「其實自從創世以來,上帝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羅一20)

第四,世界是上帝所維持和操縱。

根據聖經的記載,上帝不只是世界的創始原因素,更是維繫世界的原因。事實上,基督「用自己帶有能力的話掌管萬有」(來一3);「萬有也一同靠著他而存在」(西一17)。上帝不只命令萬物從無而有,更使萬物繼續存在。換言之,上帝不但活躍於宇宙的起源,更活躍於宇宙的運作。詩人寫道:

  你使泉源在山谷中湧流,流經群山中間;使野地所有的走獸有水喝……你為了牲畜使青草滋生,為了人的需用使菜蔬生長,使糧食從地裡生出(詩一010-14)

  聖經並不支持大自然是上帝,或非位格的觀點。不論是風、是雷、是雨,都彰顯出上帝的手段(詩七十七17-18)。祂造風和使晨光變為幽暗(摩四13)。上帝活躍於萬物之中,又貫徹萬物,「因著他我們可以生存、活動、存在」(徒十七28)。由於我們賴以維生的自然世界,必須倚靠上帝的手支撐和運作,故在生態上干擾祂的作為,是被造之物的僭妄,並引致倫理上嚴重的後果。

第五,世界和上帝有立約關係。

當上帝藉洪水毀滅世界之後,挪亞從方舟出來時,上帝和「地上一切有生命的活物」立約(創九16)。這約不是單單和人立的,而是和所有動物及「有生命的活物」所立的(12)。上帝說:「這就是我與你們,與一切跟你們同在有生命的活物所立之約的記號,直到萬代」(12)。當虹在天空出現的時候,「我就記念我與你們和一切有生命的活物所立的約,水不再成為洪水來毀滅凡有生命的」(15)。上帝乃是一切活物的主宰,與他們立約,不再藉水毀滅他們。

  按照這些經文,我們必須尊重動物。首先,每樣生物都與上帝立了約,我們便有責任保護上帝所創造的每一種類別。每一種類別都是上帝特別的創造,在上帝全盤的計劃中有其特別的地位。上帝養活「天空的飛鳥」(太六26)。雖然上帝在這約中,把動物給予人類作為食物(創九3),但人卻沒有虐待動物的權利。箴言說:「義人連自己牲畜的性命也顧惜,但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箴十二10)。上帝也注意每一隻掉在地上的麻雀(太十29)。故此,我們不但需要保存上帝所創造的每一樣生物,更要供養和保護牠們。

第六,人類是環境的管理員。

上帝是世界的創造者和擁有者,而人類乃是管理員。當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時,便命令他們:「更繁殖增多,充滿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爬行的所有生物」(創一28)。上帝又「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裡,叫他耕種和看守那園子」(創二15)。從這些經文中,可以看出我們對環境至少有三樣基本的責任:繁殖增多、征服管理、耕種看守。讓我們逐一討論之。

  繁殖的責任──所有生物都「各從其類」(創一21)地繁殖。人類也有這方面的責任。上帝對亞當和夏娃說:「要繁殖增多(rabah),充滿(mala)這地」(創一28)。故此,我們對自然世界的第一個責任,就是繁殖人類。人要充滿地上。聖經說亞當「生了一個兒子,樣式和形象都和自己相似」(創五3)

    對於繁殖的命令,有兩點是值得留意的。首先,這是對全人類、非個人而發的命令。耶穌(太十九11-12)和保羅(林前七8)是 一些分別為聖守獨身的人。其次,它的命令是充滿這地,而不是使全地過盛。上帝命令人類要充滿這世界,而不是要造成人口爆炸。雖然世界的人口過多仍是爭論之 中的問題,卻沒有人懷疑人類會受到絕種的威脅。換言之,人類在遵行這條命令上,有值得欽佩的成就。然而,動植物既然也有繁殖的責任,而牠們對於人類的存在 又是不可或缺的,這就證明了我們也有間接的責任,不可讓一個品種滅絕其他的品種。在動物、植物、人類之間,必須維持平衡。

  治理的責任──上帝給予人類統治受造世界的權力。聖經採用兩個字來形容這權利:「征服」和「管理」。「征服」(kabash)的意思是「踩踏」或「束縛」。這個字令人聯想到征服者把腳踏在對手頸項上的圖畫,暗示人類在大自然之上有控制權和能力。而「管理」(radah)的意思則是「踐踏」和「壓制」。這個字描繪了一個人征服和勝利的圖畫。把這兩個字連結在一起,使人類不單在自然界之中,更在大自然之上這件事,便不成疑問了。人類不單在自然界內,也是在自然之外。人不但是被造世界的農民,他也是它的君王。

  成為看守者──除了繁殖和治理的責任外,人類更有維護的責任。他們要耕種和照顧世界。「修理」或「耕種」(『abad)的意思是「服事」,有時也可譯作「為奴」。而另一個字「看守」(shamar),意思是「管理、看守、維護」。兩個字都是指著為了創造,而非人類緣故而有的行動。人類有服事和維護世界的雙重責任。

不認識聖經的人,或會覺得人類的責任是自相矛盾的。在受造世界中,人怎 能又是 君王、又是僕人呢?新天新地的元首耶穌基督,就是這個問題的答案。祂是世界的僕人,又是其上的主宰。祂藉著服事作為統治的方法(可十45;腓二5-8)。上帝命令教會的領袖要「領導」上帝的群羊(來十三7),他們又有「牧養」的責任(彼前五2)。這些人並不是以霸主的身份來治理或掌權,乃是以牧人的身份。正如彼得所說:「也不是轄制託付你們的羊群,而是作他們的榜樣」(3)。在這意義下,在治理和服事之間,並在有權柄和負責維護上帝的創造之間,是沒有矛盾的。我們作為受造世界君王的責任,就是要好好地去服事我們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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